一、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或转到下一站;
2、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提前完成了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可以提前出站(一般在站期间不得少于21个月),如在两年内未能完成,可适当延长时间。
二、博士后工作期满工作考核:
1、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四份;
2、组织出站答辩委员会(一般7位组成,2位所外专家);
3、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2/3通过为同意出站和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答辩委员会主席写出答辩意见并签字。
三、上报材料:
1、出站登记表一式3份;
2、评议意见;
3、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4、论文6本、博士后工作期间工作总结、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复印件或论文接收函、发表文章署名单位等);
5、博士后管委会办理出站手续,颁发博士后证书;
6、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及中国科学院王宽诚博士后奖励基金者交项目总结;
7、办理离所手续、迁移户口、转档案。